为切实做好离退休工作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经处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成立离退休工作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离退休工作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姬志洲 郭金亮
副组长:张思纯
成 员:何庆文 骆新耕 欧旭理 常显宜 周锦祖 刘恩华
领导小组在离退休工作处党委领导和学校第三督导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离退休工作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张思纯(兼)
副主任:梅志华 丁艺
成 员:邓石桥 王红云 谢雄艳 詹慧之 郭彩萍 李文魁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离退休工作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指导检查各党支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保持与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第三督导组的联系与沟通等。
附件:离退休工作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中共中南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委员会
2013 年7 月11 日
附件
离退休工作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贯彻落实《离退休工作处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需要,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
离退休工作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处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及学校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离退休工作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事项,向处党委提出建议。
2.加强对离退休工作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的特点,推进本处教育实践活动。
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离退休工作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和典型宣传,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
4.强化领导小组成员与各支部和各科室办的联系,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
5.做好处党委交办的涉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和主持。
2.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及学校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
(2)听取离退休工作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汇报;
(3)讨论决定离退休工作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事项;
(4)就离退休工作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组长确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组织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领导小组成员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时,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
5.根据需要,可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领导小组会议。
6.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并将会议情况报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三、调查研究
1.在离退休工作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各自分管联系科室的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调研指导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