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南大学老年人文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老年文体协会),是由本校离退休教职工文艺体育活动爱好者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老年文体协会的宗旨是根据国家全民健身战略和老年人文体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发动全校离退休教职工参加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各项文体活动,增强体质,陶冶情操,发挥文体工作在丰富老年人生活和促进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老年文体协会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离退休工作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校老年人文体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 老年文体协会下设岳麓山校区、开福校区和天心校区三个分会(以下简称分会)。老年文体协会和分会分别下设办公室。
第五条 老年文体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成员由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校区分会主席、校区分会副主席和办公室主任组成。
理事会成员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新任成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第六条 协会主席由学校主管离退休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常务副主席由离退休教职工担任,主持日常工作。
副主席由分管老年文体活动的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担任,协助做好老年文体协会的各项管理工作。
校区分会主席、分会副主席由各校区推选离退休教职工担任,负责所在校区老年文体活动开展的有关事务。
老年文体协(分)会办公室主任由离退休工作处在职人员担任。
第七条 老年文体协会根据需要,设立文体项目兴趣团队。兴趣团队在老年文体协会的统一管理下开展活动,各校区兴趣团队同时服从各校区分会的领导和管理。
第三章 活动管理
第八条 组织和发动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动开展坚持以校内活动为主、校区活动为主、日常活动为主和自娱自乐为主。各校区文体分会、兴趣团队和会员均不得擅自联系和组织、参加跨地区、跨单位、跨行业的竞赛与商业表演活动。
第九条 原则上只参加全国、部、省级组织的老年文体项目比赛活动,学校老年文体协会统一选优组队参赛。
第四章 会员
第十条 学校离退休教职工承认本协会章程,能经常参加兴趣团队活动并自愿缴纳各团队会费,自愿报名并经兴趣团队批准,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一条 协会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反对封建迷信、赌博等不良行为。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 协会经费来源为学校拨款、单位或个人资助、捐赠和会员缴纳会费等。
第十三条 协会经费用于老年文体活动,严格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合理使用,并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老年文体协会不负责会员自行组织的活动。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老年文体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老年人文艺体育协会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