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文件精神,不断推动我校离退休工作科学发展,形成我校离退休工作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根据《中南大学2016年离退休工作要点》(中大党离退字〔2016〕1号)的安排,定于今年底评选表彰一批全校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就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先进工作者:全校专(兼)职从事离退休工作的现职人员。
1.认识到位。能充分认识到离退休工作是本单位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认识到离退休工作是事关和谐校园建设、事关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方面。
2.人员机构到位。有分管领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4.工作到位。“两项建设”常抓不懈,“两项待遇”落实较好,重病、特困、孤寡、空巢等特殊老年群体有关怀、帮扶举措。
1.领导评价好。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认可,让领导放心。
2.老同志反映好。工作得到本单位离退休人员赞赏、多数老同志满意。
3.工作完成好。及时参加离退休工作处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并能认真落实好布置的各项工作。
4.业务素质好。熟知有关离退休工作的各种制度规定,办事程序等。
先进集体的申报:对照评选条件,认真总结离退休工作情况,经集体讨论同意后,填写《中南大学离退休工作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附件1),并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重点突出,事迹真实、具体,文字简洁、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先进工作者的申报:个人对照评选条件自愿申报。各二级单位根据申报者表现,经集体讨论同意后可推荐先进工作者1名,填写《中南大学离退休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审批表》(附件2),并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重点突出,事迹真实、具体,文字简洁、流畅(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
由离退休工作处牵头,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开展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老龄工作委员会审批。
表彰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分别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1.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将评先过程转化为增强本单位尊老敬老意识,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水平的过程。
2.推荐申报纸质材料请于12月5日前报离退休工作处退休科,并同时报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