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科室负责起草、办理本科室业务有关公文,并做到: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三)倡导“短实新”文风。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四)严格控制公文篇幅。公文正文一般控制在3000 字以内。报送上级单位的请示、报告,正文一般不超过1500 字。
(五)人名、地名、数字、时间、计量单位、引文等要准确规范。引用公文应当将标题、发文字号等标注完整。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经会议批准”应附相关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 对涉及校内其他单位职权范围内的事项,由相关科室与相关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会签后方可行文。
二、 公文必须由办公室统一进行收发、登记、分办、传递、立卷和归档等处理工作(组织干事负责党委相关文件的登记、分发、传递和立卷工作;关工委办公室负责关工委相关文件的收发、登记、分发、传递和立卷工作,年度由办公室统一归档)。通过会议等途径收到的公文,相关责任人应当及时交办公室(或组织干事、关工委办公室)登记处理。
三、公文印发。
(一)公文经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或组织干事、关工委办公室)统一进行登记并编写文号。
(二)办公室应对公文格式、内容、附件材料、审批手续等进行复核。经复核后还需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公文,应按程序复审。
(三)公文印制完毕,处办公室(或组织干事、关工委办公室)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再进行分发。公文的上报与下发由办文单位负责。
(四)公文印发要保证时效性并厉行勤俭节约。本处所有下发的非涉密公文均在离退休网发布。除印制少量公文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公文。
四、收文处理包括公文的签收、登记、批办(传阅)、承办、催办等程序。
(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办公室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来文单位查询并记录查询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二)登记。将公文的标题、密级、来文字号、来文机关、收文日期、收文编号、份数、上报日期等在收文登记簿上逐项填写清楚,并视情况记载办理要求。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三)批办(传阅)。将公文报送处党政正职阅示。党政正职阅示后,由办公室转呈各副职阅、办,再复印交承办科室办理。办公室要随时掌握公文去向并做好记录,避免漏传、误传或延误。送领导阅批的公文,要当天送阅,当天收回。
(四)承办。承办科室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科室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科室承办的,应当及时将公文退回交处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五)催办。办公室要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科室按期办结,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必要时请分管处领导催办。
(六)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由分管副职审核签字或盖章,同时形成书面办文结果一式三份,一份及时答复来文单位,一份交由办公室存档,一份科室留存。
五、公文处理完毕后,由办公室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年底统一送学校档案馆归档。
六、本细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4 年1 月6日起施行。
离退休工作处
二O一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