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南大学老年人文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老年文体协会),是由本校离退休教职工文艺体育活动爱好者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老年文体协会的宗旨是:根据国家全民健身的体育方针和老年人文体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发动全校离退休教职工参加适合他们特点的各项文体活动,增强体质,陶冶情操,发挥文体工作在丰富老年人生活和促进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作用,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及校园文化建设作贡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老年文体协会在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在离退休工作处的直接指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校老年人文体活动的开展。
第四条 老年文体协会下设“校本部”、“湘雅医学院”和“铁道校区”三个老年文体协会校区分会(以下简称分会)。老年文体协会和分会分别下设办公室。
第五条 老年文体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人员由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校区分会主席、校区分会副主席和办公室主任组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大型活动的开展等,需经理事会讨论,统一认识,做出决议。 理事会组成人员一般每三年调整充实一次。新任老年文体协会职务的离退休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第六条 协会主席由学校主管离退休工作的校领导担任。 常务副主席由离退休人员担任,主持日常工作。 副主席1人,由分管老年活动的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担任,协助做好老年文体协会的各项管理工作。 校区分会主席、分会副主席,由各校区推选离退休人员担任,协调各校区老年文体活动开展的有关事务。 老年文体协(分)会办公室主任,由离退休工作处在职人员担任。
第七条 老年文体协会根据需要,设立文体项目兴趣团队。兴趣团队在老年文体协会的统一管理下开展活动,各校区兴趣团队同时服从各校区分会的领导和管理。
第三章 任 务
第八条 组织和发动中南大学的离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各级兴趣团队组织与开展活动坚持以“校内活动为主”、“校区活动为主”、“日常活动为主”和“自娱自乐为主”。各校区文体分会、兴趣团队和会员均不得擅自联系和组织跨地区、跨单位、跨行业的竞赛与商业表演活动。
第九条 各项目的活动,原则上只参加全国、部、省级组织的老年文体项目比赛活动,由中南大学老年文体协会统一选优组队参赛。一般不参加市、区级的活动,如特殊情况,需经各校区文体协会批准后选优组队参赛。
第四章 会 员
第十条 中南大学离退休人员,凡是承认本协会章程,自愿报名,能经常参加兴趣团队活动并自愿缴纳各团队会费者,经兴趣团队批准,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十一条 会员要大力倡导科学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坚持讲党性、讲科学、讲团结、讲健身、讲奉献,坚决抵制“法轮功”等邪教的侵蚀,反对封建迷信、赌博等不良行为。尊重他人,服从指挥,遵纪守法。 第五章 经费来源及管理
第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为学校拨款、单位或个人资助、捐赠和会员缴纳会费等。
第十三条 本协会的经费用于老年文体专项活动,严格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合理使用,民主监督,并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老年文体协会不负责会员自行组织的活动。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老年文体协会理事会。
中南大学老年人文艺体育协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